有關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第8條第4項第5款規定之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計畫重點
證券商依《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第8條第4項第5款之規定,辦理相關證券借貸管理事宜,適用對象為依法規規定之單位。
|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依法規規定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申請資格
- 依法規規定
- 身分類別:其他
- 適用地區:全國
時程
- 收件截止:依公告
-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常見問答
「有關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第8條第4項第5款規定之令」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有關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第8條第4項第5款規定之令」?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依法規規定。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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