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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並自即日生效|農業部

計畫重點

公告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並自即日生效。適用對象為企業/業者、農漁民/農企業。修正項目包括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要點第十六點、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第十九點第二項、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要點第十七點、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第十八點、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要點第十七點、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要點第十…。

主管機關農業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企業/業者、農漁民/農企業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時程

常見問答

「公告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並自即日生效」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農業部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公告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企業/業者、農漁民/農企業。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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