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7 02:42(台北時間)
首頁 / 交通部 /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交通部

計畫重點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對象為學校、地方政府或公所、醫療機構,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收取之噪音補償金僅供噪音補償使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得視需要調整不超過10%的補償金,供其他航空站統籌使用。

主管機關交通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學校、地方政府/公所、醫療機構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補助金額與額度

時程

常見問答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交通部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學校、地方政府/公所、醫療機構。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補助金額或額度是多少?

公告摘要提到: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對象為學校、地方政府或公所、醫療機構,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收取之噪音補償金僅供噪音補償使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得視需要調整不超過10%的補償金,供其他航空站統籌使用。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