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7 02:42(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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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經濟部

計畫重點

經濟部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獎勵金要點第20條,訂定本原則,供本部各機關在符合要點的案件中支用財政部核發之獎勵金。

主管機關經濟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本部各機關(單位)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且符合民參獎勵金要點者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時程

常見問答

「經濟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經濟部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經濟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本部各機關(單位)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且符合民參獎勵金要點者。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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