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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補助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形塑新風貌作業要點|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計畫重點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分局補助轄管科技與產業園區,協助廠商更新廠房外觀、改善周邊環境,打造新風貌,前提是不欠繳土地租金、管理費、公共設施建設費或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 主管機關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園區內之廠商或其他合法登記組織,並未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欠繳土地租金、管理費、公共設施建設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申請資格
- 園區內之廠商或其他合法登記組織,並未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欠繳土地租金、管理費、公共設施建設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 身分類別:企業
- 適用地區:全國
時程
- 收件截止:依公告
-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常見問答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補助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形塑新風貌作業要點」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補助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形塑新風貌作業要點」?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園區內之廠商或其他合法登記組織,並未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欠繳土地租金、管理費、公共設施建設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