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6 02:52(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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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文化部

計畫重點

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私有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權人若將空間提供給文化部主管之創作、育成、展演等事業,可依本辦法申請獎勵或補助,惟若雙方關係符合特定情形,則以申請獎勵為限。

主管機關文化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企業/業者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時程

常見問答

「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文化部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企業/業者。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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