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7 02:42(台北時間)
首頁 / 教育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

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教育部

計畫重點

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並提供教保服務的教保服務機構,得獲地方政府或公所的協助或補助。

主管機關教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地方政府/公所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時程

常見問答

「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教育部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地方政府/公所。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