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計畫(116年度上半年)|客家委員會
計畫重點
116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計畫上半年,申請對象為國內依法立案辦理客家事務民間團體、公私立學校及海外辦理客家事務民間團體。補助海內外客家交流、藝文展演與學術合作。116上半年活動案受理申請期間為1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 主管機關 | 客家委員會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國內依法立案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公私立學校,及海外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 |
| 收件截止 | 2026-11-30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
申請資格
- 國內依法立案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公私立學校,及海外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
- 身分類別:民間團體、學校/研究
- 適用地區:全國
時程
- 收件截止:2026-11-30
常見問答
「116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計畫(116年度上半年)」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客家委員會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116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計畫(116年度上半年)」?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國內依法立案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公私立學校,及海外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開放中」,收件截止為 202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