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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16-117年度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

計畫重點

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於116-117年度推出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對象為地方政府及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地方政府每案最高補助1,000萬元,原住民團體每案最高補助500萬元,受理期限至115年12月10日17:00止。

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地方政府;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
收件截止2026-12-10
目前狀態開放中
歷年辦理週期兩年期
下次開放(推估)依公告

申請資格

補助金額與額度

時程

常見問答

「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16-117年度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16-117年度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地方政府;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開放中」,收件截止為 2026-12-10。

補助金額或額度是多少?

公告摘要提到: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於116-117年度推出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對象為地方政府及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地方政府每案最高補助1,000萬元,原住民團體每案最高補助500萬元,受理期限至115年12月10日17:00止;地方政府每案上限1,000萬元、原住民團體上限500萬元(116–117年),受理至115/12/10 17:00。

下次大概什麼時候開放?

依公告(依歷年公告推估,僅供參考)。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