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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計畫重點

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補助各縣市合格精神科醫院(每縣市最多2家,澎金馬1家)進行評估、轉介、追蹤與外展照護。年度總經費1.675億元,申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送所屬衛生局。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經評鑑合格之精神科專科醫院或設精神科門診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主辦機構,每縣市至多2家;澎金馬1家)
收件截止2026-10-30
目前狀態開放中
歷年辦理週期年度
下次開放(推估)2027-10(依公告)

申請資格

補助金額與額度

時程

常見問答

「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經評鑑合格之精神科專科醫院或設精神科門診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主辦機構,每縣市至多2家;澎金馬1家)。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開放中」,收件截止為 2026-10-30。

補助金額或額度是多少?

公告摘要提到:年度總經費1.675億元,申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送所屬衛生局;年度總經費1.675億元。

下次大概什麼時候開放?

2027-10(依公告)(依歷年公告推估,僅供參考)。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