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6 02:52(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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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有線廣播電視提供公共訊息數位服務補助辦法|高雄市政府

計畫重點

本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依規定可獲補助,鼓勵提供公共訊息數位服務,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
辦理層級縣市
適用地區高雄
申請對象營業所設址於本市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時程

常見問答

「高雄市有線廣播電視提供公共訊息數位服務補助辦法」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高雄市政府主辦,辦理層級為縣市,適用地區為高雄。

誰可以申請「高雄市有線廣播電視提供公共訊息數位服務補助辦法」?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營業所設址於本市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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