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7 02:42(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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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國防部

計畫重點

本辦法規範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與發放。對象依法規規定。家屬認定以本條例施行日為準;受裁判者死亡或失蹤後被收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兄弟姊妹仍視為家屬。補償金申請順序除配偶外依規定辦理。

主管機關國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依法規規定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申請資格

時程

常見問答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由哪個機關主辦?

由國防部主辦,辦理層級為中央,適用地區為全國。

誰可以申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

公告所列申請對象為:依法規規定。實際資格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目前的收件狀態與截止日?

目前狀態為「常態性/依公告」,收件截止為 依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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